阶级斗争和妥协(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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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耳达打算用一个普遍的自然规律来解释他所谓的不妥协策略——拒绝作任何妥协的策略。我不想详细研究他的自然哲学本身,尽管我在这一方面也有我的怀疑,我却宁愿算它是正确的。他宣称为金科玉律的那个原理的内容是什么呢?简言之,即凡是对字宙间的现象和变化能起作用的力量,都以单一性(Einzigkeit)为其条件。他为他所提出的这个论题证明什么呢?那就是:每个有志于改变社会的党派或阶级,非争取单一性不可。但是单一性和排斥妥协却是迥然不同的两回事,一个党派或一个阶级可以进行妥协而不致因此牺牲分毫的单一性。勒耳达的自然哲学并没有举出妥协是坏事的证据。不仅如此,如果它总算还证明什么,那恰恰是与此相反的东西。

勒耳达写道:“个体和物种的变异,和社会中的革命一样,……实际上是一个唯一的力量的表现,这一力量是在有机体中发展起来的,它使有机体适应环境的变化,从而力求保持有机体的生命。”这个“发展起来”的“唯一的力量”是什么呢?回答是:“变化的能力”。勒耳达继续对我们谈这个力量,说它是“有机体内唯一真实的力量”;它“只有一种倾向”,即“固守住一条线——那是变化不定的外部条件和有机体的适应能力的合力线——借以保持这个物种的生存和繁衍”。

如果根据这个力的理论真能为政策证明点什么,那末显然正是妥协。种种的力量——推进的和阻抑的——都在起作用,如果不想这样或那样地发生死亡或破灭,哪一种力量也不应当独霸。如果是这样,那末趋于同一方向的各个分子都懂得把力量联合起来,而不是使力量抵消;这一方面每次都是比较强的。在政治上,力量的联合往往只有通过妥协或联盟才能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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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且根据具体事实来审查一下我们这里用抽象演绎方法所得的结果。

本世纪有过一个无产阶级运动,即英国的宪章运动,按规模和激烈程度来说在最近时期才找到了它的匹敌。宪章主义者所悬想的最终目的是一个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他们的直接斗争目标是民主制即普遍的选举权。我们知道这个波澜壮阔的运动虽然拥有一大群有能力而忠心耿耿的斗士,却连一条纲领也没有来得及贯彻就崩溃了。什么缘故呢?是宪章党没有充分保守它的原则的纯洁性吗?是它奉行了要不得的机会主义吗?是它和接近的党派进行了妥协吗?我们都知道事情正好相反。宪章主义者反对哪个党也不像反对自由党那样有力,而且他们的发展过程就是勒耳达所谓的一个不断“清洗”的发展过程。凡是流露出有和比较进步的自由党人结成同盟的倾向的分子,都一再被开除了。但是,这种清洗远远谈不上赋予这个运动更大的力量,却只起了使它失去力量的作用,到末了经过清洗的运动,以一种今天似乎还不大能理解的方式萎缩下去了。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同资产阶级左翼结成联盟。不管这个联盟在其他方面的结果是什么,有一点却总是事实,即选举改革运动到那时才获得实际结果:一八六七年有一部分城市工人获得了选举权,一八八四年又有一部分城市工人以及大部分农村工人得到了选举权。固然一八六七年的选举改革是冠有一个保守党大臣(迪斯累里)的名字的,但也不过就是一个名字而已。事实上,这个选举改革是一届议会的成绩,在那一届议会里,自由党党员占大多数(三百六十一名自由党议员对二百九十四名保守党议员),所以他们能够迫使靠议会权谋上台的保守党内阁反对本党内有势力的少数派而接受了他们的——自由党人的——修正案。工人和资产阶级激进派当时为议会改革进行宣传的组织之一就是英国改革同盟。国际的总委员会有许多委员都属于这同盟的执行委员会,由马克思起草的总委员会向洛桑代表大会的报告带着几分自豪强调了这一点。马克思认为这种妥协完全正当,而发展的过程也证明了他是对的。固然一八六七年的法案还远不能满足工人阶级的要求和需要,它却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帕麦斯顿(帕麦斯顿子爵,亨利·约翰·坦普尔(Palmerston, Henry John Temple 1784—1865),英国国务活动家,1855—1858 年和 1859—1865 年任英国首相。——编者注)的预言,帕麦斯顿在一八六零年谈到约翰·罗素(约翰·罗素(John Russell 1792—1878),英国国务活动家,辉格党领袖,1846—1852 年和 1865—1866 年任首相,1852—1853 年和 1859—1865 年任外交大臣。——编者注)勋爵所提出的、包含一八六七年通过的法令所有各点的一个议案时,曾以尖刻的口吻说,改革确实有可能不致使议员人选有多大变动,但是“此后就要为楼座表演,不为包厢表演了”。工人对议会的影响大大增加了。第一个果实是一八七零年的教育法,它是在“我们现在必须教育我们的主人公”这个口号下通过的;第二个果实是工厂法和结社法的广泛修改。各政党内部的变化简直更加重要。在自由党内,激进分子日益强大,而辉格派分子越来越失势。一八八零年自由党与工人的一次重新联合使压倒多数的保证进一步扩大选举权的议员选入议会,结果就是一八八四年的选举改革,由于这次改革,英国城乡工人大部分终于获得了选举权。虽然仍旧加上了种种附带条件,增加了工人选入议会的困难,但是选举中的决定性重点今天毕竟在工人群众方面。

我当然不会想到隐瞒不讲:工人与自由党人之间进行联合和实现联合的方式曾经酿成极不幸的枝节事件,这个联合的历史也表现出它的黑暗面。但是,什么地方也没写着,一八七九至一八八零年的联合非完全照我们所知道的形式进行不可。总的来说,这个联合是宪章派时代的超不妥协主义的对应物,这一时代也呈现了一些相当黑暗的篇章。这里应当指出的只是,不纯洁和妥协并没有表明是发挥力量的障碍,同样,运动的纯洁性,对一切妥协的否定,也挡不住它的“力量”的消失或抵消。

伦敦郡议会的历史是一个新近的实例,说明联合可以意味着力量的节省或者力量的倍增,而不妥协意味着力量的浪费。一八九二年,工人、资产阶级激进派和温和的社会主义者的一个定名为进步党的联合,在郡议会中有了大多数代表。在以前各行政期内刚刚缩手缩脚开始做的事情,现在都热心地接过手来。采用了一种坚决反对曼彻斯特派的有利于工人的经济政策,它在个别事情上是试探性的,但是就整个来说,它的力量的确足以使投资利益及其随从者的全军跟郡议会列阵对立。资产阶级选民成千上万地脱离了进步党,自命温和的反对党在每次补缺选举中都表现得比以前强大。一八九五年的新选举势必要决定选民是否认可伦敦郡议会的社会政策,这件事是显然的。那一年,比较激进的社会党员也参加了竞选。这是他们的权利,甚至是他们的义务。但是,他们作为真正的不妥协者,连尝试也没尝试跟进步党人就席位的划分达成谅解——可以这样做而不让他们的独立性有丝毫牺牲。不,这仍旧会显得像是一种同盟、一种妥协。因此,他们完全独立地、完全“纯洁地”前进,而且为了在这方面不让人有所怀疑,他们把批评首先指向进步党。几乎在他们参加竞选的所有各区内,进步党人都被击败了,这倒也使他们感到高兴。但并不是被他们的候选人击败的——他们只得到微不足道的少数票——而是被反动派的候选人击败的。这帮人促成了曼彻斯特派在郡议会里重新得势。一八九二年到一八九五年这一时期的事业又逐步被这个新的多数取消和破坏了。即使下一次选举在郡议会中选出一个进步党的多数(不过这件事还成问题),这个多数又必须把大部分事情重新从头做起,甚至必须对另一部分以前可以放手去做的事情束手不管,因为“温和派”已经十分费心地跟私人公司订立了长期契约,这是任何新的多数所不能解除的。反正,不妥协政策就这样造成了很大的时间损失,至于它是否多少有助于使头脑清醒,看来相当可疑。只就到目前为止看得出的情况来说,这个策略已经削弱了改革运动,却并没有加强纯洁的社会民主党的地位。

但是我们完全用不着细讲英国也可以确信妥协并不是社会主义运动所能遭到的最大灾难。

关于总算有了一些成就的德国社会民主党可以这样说:在它的摇篮旁边就有了妥协。它所由产生的那个主干,也正是“马克思主义的”主干,是通过一个和资产阶级民主派等等的联盟,作为“人民党”而发展起来的。党在选举时一再支持资产阶级民主派,本来在初选时也已经支持了,却并未损害它的健康。如果说帝国议会选举权已经使它能够在议会初选时始终独立前进,那末直到最近时期在地方选举中仍旧存在着妥协。的确,恐怕今天也还有妥协,因为大家在党报上不时看到,某处某处在地方选举中“我们的同志的名单上所载的全部候选人”已经当选,这就是羞羞答答地承认这些候选人并非全部都是同志。

一般说来,这方面的报道是尽可能带倾向性的。选举胜利被说成是“凭自己的力量取得的”胜利,而它实际上不是妥协的结果,就是受到资产阶级支持的结果。例如,最近全部党报以理所当然的喜悦发表了一条消息,说现在瑞典也有第一个社会民主党人进入了国会。但是,对于这是依靠与资产阶级激进派的妥协而实现的这一点却只字未提。丹麦社会民主党是一个极有声望的力量,它在选举中三番五次跟资产阶级激进派合作,由于这种合作,甚至在上议院中也有了它的代表。大家为这种胜利感到高兴,对取得胜利的手段却保持缄默,仿佛应当引以为羞似的。法国和瑞士的选举胜利的情况也与此类似。巴塞尔的符耳施勒格非常令人满意地被选入了国民议会,这件事在我所见到的一切社会主义报刊上都被说成是对一切资产阶级党派取得的胜利;但是如果我没有完全弄错的话,这次当选是靠资产阶级的协助获得的。这种报道方式我以为大可非难——姑且不使用更尖锐的字眼。这种作法使人对自己的力量有一种完全错误的估计,撇开这点不谈,它还造成一种完全错误的舆论。所谓妥协已经从社会民主党的领域内消失的这个编造出来的说法,促使同志们在那种一切理智的理由都支持妥协的场合违反他们的比较高明的见识而行动,再不然就是暗中进行那种如果在光天化日之下去做本来危险性会小得多的事情。但是,如果全世界都一致认为妥协就是可耻地放弃我们的原则,就是否定阶级斗争,那末谁又愿意充当唯一的妥协制造者呢?

妥协实际上并不是这种事,它也不是什么本身就值得称赞的事。这完全要看情况而定。不分青红皂白地谴责它,那是胡闹,虽然有可能订立一些准则,规定在什么前提下妥协是合理的或必要的。衡量妥协的尺度是可以指望从妥协得到的好处同有待争取的目标及对本党可能产生的影响的比率。

妥协可以带来什么样的害处呢?有些时候,一种表面上的直接利益有不但不使真正的目标更加接近、反而把它推远的危险,除了这种情形而外,最令人担心的影响是,可能导致模糊必要的界限,从而损害明确性,而且还要进一步引起攻击力量的削弱。就后一点而论,那种忧虑多半基于把力量的消耗和力量的效果混为一谈。很大的力量消耗有时效果极小,看来不过有限的力量消耗有时却可以得到巨大的效果。如果向一切可能的方向分散地发动攻击,那末任何地方的打击也不会强有力,也许应该最强的地方反而最弱;进行集中的攻击时喊声和堂皇的声明都可以少得多,而打击却强得多。

至于说妥协可能损害应有的明确性,这个忧虑也是由于一种类似的混同而产生的。把原则的妥协和行动的妥协混同起来了。前者确实是危险的,而后者只在上文所提到的前提下才有危险。一个团体越有把握不作前一种妥协,就越敢于进行后一种妥协而不致冒危险。如果勒耳达为单一性辩护,他在这点上是正确的。党应该自成一体,在它的目的和它的性质方面应该坚定。在自己的内心的妥协所起的作用和民族自由主义的“二灵魂论”一样,在妥协的时候一个灵魂灭亡了,往往两个灵魂都灭亡了:qui trop embrasse,mal étreint(法文谚语,意为:“抱得多,漏得多”。——编者注)。反之,在斗争中拒绝结盟,却可能是最大的错误,是最严重的玩忽职守,为了一种异想、一种空谈、一种虚荣而牺牲托付给我们的利益。

实际上,不妥协主义往往只是虚荣和思想懒惰的产物。它是靠空谈、靠某种陈腐的口号混日子的,而妥协政策却要求对实际情况作细致的研究。在哪里也遇不到比不妥协论的主张者的演说与文章中更可怕的对现实的误解,更错误的对实际力量对比的叙述了。当然:在弗里德兰得的星光照耀的时候,一定是黑夜(参见席勒著:《华伦斯坦》,人民文学出版社 1955 年版第 332 页。——编者注),——不然怎么可能把所有的猫都说成灰色的呢。

此外,所谓妥协要不得的这种教条决没有确保运动的阶级性的作用,反而在发展过程中促成阶级性的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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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96 年。《关于社会主义的历史和理论》,
柏林—伯尔尼 1901 年德文版第 149—151、152—15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