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1891 年 7 月 10 日。《新时代》第 10 卷
(1890—1891 年)第 2 册第 557—55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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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民主党作为战斗的党,有自己为之斗争的一定的目的和要求,有自己所拥护的一定的原则。这些已写入它的纲领,而党籍是以承认这个纲领为条件的。但是党没有同它的纲领的理论基础有关的必须遵守的教条。当然,理论基础是存在的。社会民主党的纲领不是应时要求的折衷主义的堆积,而是一种有科学论据的国家观和社会观在实践上的表现,这恰恰是社会民主党的骄傲,而且是正当的骄傲。但正是这种观点的科学性禁止人们把它宣布为党的教条。否则它就会同它自己发生矛盾。不如说它始终是研究的对象,继续发展的对象。纲领有时候作为政治行动的准则是有约束力的,而理论即使在一定的时刻得到党内绝大多数人的承认,仍旧要不断地受到批判,受到自由的讨论。
因此,对于拉萨尔著作的注释(它要指出这些著作中所发挥的思想同今天被党普遍承认的思想之间的差别)始终只能具有单纯地肯定已经完成的理论发展的意义,即指出这是拉萨尔的立场,那是党今天所采取的或者社会主义研究今天已经达到的立场。这样做只是提供进行比较、进行思考和促进认识的机会,而决不是下一个教条性的指示:你现在不能再那样做,你现在必须认为这样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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